关于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教育厅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通知的通知》精神,我院于4月28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学院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工作的通知》和《哈尔滨金融学院风险点隐患排查表》,对此项工作做出部署,目前已经进入收尾阶段。为检验工作成效,督促隐患排查整改,近期,我院将组织联合督导组,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的时间
2019年6月10-14日。
二、督导检查范围
全院各单位、各部门。
三、督导检查的方式
对二级单位、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进行检查。
四、督导检查的内容
1.查消防安全管理人、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2.查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是否开展。
3.查是否建立风险点隐患整治台账(填写《哈尔滨金融学院风险点隐患排查表》)。
4.查闭锁占用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堆放可燃杂物、公共区域易燃物堆积未及时清理问题。
5.查防火分隔不到位、电缆竖井管道防火封堵不到位问题。
6.查消防设施损坏停用、消防给水系统关闭问题。
7.查违规敷设电气线路、违规电气焊作业问题。
8.查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房问题。
9.查重点工种场所操作人员是否经过消防专业培训,对内部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熟悉。
10.查重点单位、场所是否建立微型消防站,是否配齐人员和必要的装备器材,并能够发挥作用。
11.查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设置库房、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
五、督导检查结果的反馈
督导检查后将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部门下发整改通知,情况严重的将进行通报。
安全生产与保卫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