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工作职责
在学校党政领导下和上级公安机关指导下,保卫处工作职责如下:
一、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预防和制止危害国家安全、利益的行为或事件,严防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非法宗教势力和邪教势力的渗透和破坏活动。
二、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及时了解出国人员、外教人员的最新情况密切关注和掌握校内各类外事活动情况、涉外社团组织情况等。
三、配合公安、国安部门做好各种政治案件的侦破工作,严防和打击邪教组织、非宗教势力的违法犯罪活动。
四、办理政审和无犯罪证明。
五、组织开展全校安全防范工作。
六、监督管理全校的安全防火工作。
七、管理全校集体户口。
八、负责校园安全技术防范的设计、对校园技术防范设施设备使用管理,督促帮助基层单位技术防范建设。
九、负责校内各门岗、各教学楼、办公楼更值指导检查工作。
十、接待报警、出警和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嫌疑人员。
十一、负责校园道路规划,管理校园交通秩序。
十二、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确保学校政治安定、治安稳定,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产、生活顺利进行。